高級獨木舟證書
高級獨木舟證書
參加資格
持有中級金章證書(不包括中級金章獎勵出席證書)或中級獨木舟證書
課程日數
三天技術訓練、三天旅程,另加一天考核
訓練器材:
座艙式獨木舟(Sit-in)、槳、防浪裙及救生衣 / 助浮衣
訓練內容:
(理論)
1. 獨木舟旅程之編排
2. 獨木舟旅程之安全措施
3. 與划舟活動有關之本地基本航海知識
4. 與划舟活動有關之急救常識
(實習)
1. 提手式壓水急轉向(上手不高過額)
2. 船頭舵
3. 橫跨式船頭舵(後手須置於肩膊位置,不可置於腰部)
4. 連艇泳法(以任何泳式連槳游約 5 米至指定目標,防浪裙須保持在艙口圍邊上)
5. 行進間橫移
6. 任何一式愛斯基摩全翻滾 (防浪裙須保持在艙口圍邊上)
7. 划行盛滿水之獨木舟約 100 米 (不可覆舟)
8. 行進間壓水平衡
9. 四分鐘內完成全體覆舟拯救法(3 人為 1 組)
(可採用任何深水救艇法,但任何形式翻滾或愛斯基摩拯救法則不被接納)
考核
考 核:
1. 由總會負責,考生須透過屬會安排或參加由總會舉辦之考試,而考核範圍與訓練內容相同。
2. 考試前須得到總會註冊二級獨木舟教練或以上資歷者在記錄冊上簽署。
3. 考生於考試前最少具備五次之獨木舟旅程經驗,而其中三次不能少於 21 千米(須由總會註 冊二級獨木舟教練或以上資歷者在記錄冊上簽署)。 如旅程當日天文台發出風速訊號達 5 級或以上時,教練可酌情處理及在旅程記錄內註明(須 夾附當日天文台天氣記錄),但仍須完成不少於 15 千米距離方為有效之高級旅程。如因其 他原因取消旅程則不計算在內。(生效日期為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
4. 應考時需展示一日划舟旅程之裝備,並放置在適當位置。
高級海洋獨木舟證書
參加資格
1. 持有中級海洋獨木舟證書 或 海洋獨木舟中級金章獎勵證書。
課程日數
一天技術訓練、三天旅程,另加一天考核
訓練器材
1. 海洋獨木舟(Surf Ski) 。
2. 翼形槳(Wing Paddles):正確使用翼形槳完成划行動作,展示操作技巧。
3. 救生衣 / 助浮衣。
4. 安全繫繩 (腳繩)。
5. 海洋獨木舟旅程裝備。
訓練內容
1. 海洋獨木舟旅程編排要點。
2. 海洋獨木舟旅程之安全措施。
3. 與划舟活動有關之本地基本航海知識。
4. 與划舟活動有關之急救常識。
5. 國際獨木舟聯盟海洋競賽規則( ICF Canoe Ocean Racing Rules)深化。
6. 進階划艇技術分析。
(實習)
1. 提升海洋獨木舟划艇技巧。
2. 搖櫓式橫划(左及右方各不少於 5 米) 。
3. 搖櫓式平衡(提手式) 。
4. 深水上艇:左、右兩側各完成一次;安全繫繩 (腳繩)保持連接,不得在水中解除或重新穿戴 (每側限時 60 秒內完成)。
5. 輔助救援法(協助覆舟者返回艇上) 。
6. 艇旁拖艇法(一拖一,不少於 200 米) 。
7. 乘風浪划艇法(Surf Ski Downwind Technique):考生須完成不少於 8,000 米之距離,並於 70 分鐘內完成 。
考核
1. 由總會負責統籌;考生須透過所屬註冊屬會安排,或直接參加由總會舉辦之考試。考核範圍與訓練內容一致。。
2. 考試前,須取得總會註冊之二級海洋獨木舟教練或具更高資歷者於記錄冊上簽署。
3. 考試前,考生須具備至少三次不少於 21 公里之海洋獨木舟旅程經驗,並須由總會註冊二級海洋獨木舟教練或具更高資歷者於記錄冊上簽署。。
4. 考生必須展示完成一天划舟旅程所需之全部裝備,並依照實際使用情境妥善放置於適當位置。所展示之裝備須與海洋獨木舟旅程考核所規定之必備裝備一致。